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要求,我办修改了《广西药品集团采购品种层次划分规则》,形成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8月24日前,将修改意见及理由发送至电子邮箱gxjgzcc@163.com(单位意见需提交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个人意见请署真实姓名)。
附件:广西药品集团采购品种层次划分规则(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
附件:广西药品集团采购品种层次划分规则(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