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联盟地区集团采购文件》和《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DYJHCDL202102)的补充公告》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将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至4月28日17:00。
如对公示拟中选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jiaoyibu@gdmede.com.cn)向我中心提交复核申请,并依法依规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申请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逾期将不再受理。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交的复核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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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联盟地区集团采购拟中选结果表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1年4月25日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