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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填报部分药品实际采购量的紧急通知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11-29 阅读次数:9707

桂医保函〔2019〕190号

 

各市医保局,区直及解放军、武警部队驻桂医疗机构:

为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扩大品种范围相关采购数据的报送工作,按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报送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相关采购数据的通知》要求,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如实填报2018年、2019年1月1日-10月31日部分药品实际采购数量(填报单位:万片/万袋/万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单位

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非公立医药机构(包括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自愿如实填报。

二、填报方式及报送时间

按照附件要求填写所列35种药品2018年、2019年1月1日-10月31日部分药品实际采购数量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同时上报:

一是各设区市医保局按附件格式统计汇总本辖区各医药卫生机构相关药品2018年、2019年1月1日-2019年10月31日药品实际采购数量,以市为单位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2019年12月5日前上报;区直及解放军、武警部队驻桂医疗机构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上述时间要求直接上报。请将上报材料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xjgzcc@163.com。

二是各医疗卫生机构同时登录“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域名:www.gxgpo.com),按照平台操作说明填报实际采购量,并打印、盖章后,在平台上传盖章扫描件。

三、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组织精干力量,责任到人,为保证国家部署任务的按时完成,各地各单位务必按要求在12月5日前及时上报,不得延误。

 

附件:相关药品实际采购数据填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29日

(联系人:龙以欣,联系电话:0771-5727656)

附件:相关药品实际采购数据填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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